请大师指点:手机短信、MSN、EMAIL哪个具有法律效应?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1:37:13

手机短信法律没有规定,但在实践中,也可以作为证据.
MSN和EMAIL均可以作为证据,同时签订合同的话,通过MSN和EMAIL的文本文件等均可作为合同,有法律效力.

应该说都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