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故意伤害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6 07:04:29
3人走一人在后被抢手机,3人追小偷,忽然一人从路旁拦住被抢者就认为他是小偷的同伙,3人就打他,居民过来劝架,他不服回去叫个人一起拿铁铲来打我们,我头部当场被打出血,朋友就打电话叫我哥和2个朋友来制服2人,无拿任何凶器,2人不服打电话叫7 . 8个人拿钢管来打我们至一人双脚骨折,一人手股折, 对方先前2个头部流点血。请问他们是属于故意伤害人身权吗?派出所也不抓人只说他们人也受伤了,去派出所请法医鉴定也拖着不来,这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是好呢?求助

按照你的描述,应当属于故意伤人的行为的,建议先做鉴定,如果鉴定为轻伤以上的话,他们就构成犯罪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还有需要,欢迎留言。

广东胡律师:

在法律上对方属于故意伤害罪,你们直接到法院去起诉对方故意伤害罪,要求其承担你们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你们这边受伤严重的话,对方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依法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