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南沙群岛管辖的建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0:43:31

人家是问建议,你复制一坨管什么,事实上国家已有措施了,设立了一个三沙市(县级),管理西沙、南沙、中沙三个群岛,面积260万平方公里,人口260余人。(不过也有人说不存在,没有的话就应该抓紧时间建立)

我国目前采取的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我觉得应该采取“搁置开发,继续争议”
东南亚国家自身就具备开发南海油气的能力,为什么要和我们共同开发呢?所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只能造成油气继续被东南亚国家盗采。
所谓搁置开发就是出动武力,在不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对中沙南沙其他国家的海上钻井平台进行破坏。强行拆除、武力破坏等等。

民间关注不够啊,人民的力量有时是很大的!

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是有充分的法理依据的。

一、大量翔实的中外史料对中国人民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提供了丰富的证据。早在二千年前的汉代,中国人民在长期的航海和生产实践中发现了南沙群岛。这在东汉杨孚《异物志》、三国时万震的《南国异物志》、东吴将领康泰的《扶南传》等书里均有记载。这些记载是中国人民对自己居住和生产经营的土地的认识,在国际法上具有重要意义。从国际法发展的过程来看,古代中国对南海群岛的发现足已证明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无可争辩的领土主权。南沙群岛不是"无主地",而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任何其他国家都无权以任何名义改变南沙群岛属于中国这一法律地位。

二、中国人民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开发经营以及中国政府对南沙群岛的实际管辖进一步加强了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中国人民在发现南沙群岛后,最迟自唐宋以来就一直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从事捕捞、种植等生产经营活动。晋代的斐渊在《广州记》中对中国渔民在南海捕鱼和采珊瑚作了记录。明清以来,海南岛文昌、琼海的渔民经常于每年冬季利用东北信风南下至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捕捞水产,至第二年台风季节到来之前利用西南信风北返。中国渔民在南沙群岛居住并从事捕捞、种植等生产活动,从自发到有组织,得到中国政府的准许和支持。即使南沙群岛在古代不适宜居住,仍有中国渔民长年居住于南沙群岛。在漫长的历史中,中国人民常年往来于中国海南岛、广东省与南沙群岛之间生产经营,并向中国政府缴税纳赋。

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