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劳动法的朋友请帮下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3:59:27
各位朋友,我现在是外聘员工按工时制,每天八小时,周40小时,工作要上通宵班,夜班上班时长是15小时左右,但中间有3。5小时是睡觉时间且这3。5小时是不能离开单位的,可单位把这三小时算是我的休息时间了,只算我们11。5小时请问我们这3。5小时算是工作时间还是休息时间?有法律依据吗?谢谢各位大虾了~~~急急急

不属于全日制员工按照小时工作的,一周工作不得超过24小时。不管是外聘内聘都应该签订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你可以先找劳动局监察大队处理。

算工作时间,因为要受单位的约束;而且每天工作超出八小时的部分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并不能因为后来的补修而不计入加班时间,不支付加班报酬。

算工作时间因为公司限制你们这期间不得离开公司,如果不算是工作那么老板没权力限制你们自由时间!(纯属个人看法,并非完全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