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弱地基低填方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9:29:01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基部分地表为耕植土,厚度2~3m,表层下为淤泥,地基承载力不知能否满足要求?设计清表30cm后采用中粗砂填筑路基,填土高度0.7~2.9m。这样设计是否合理?由于工程造价原因,业主不同意进行大面积软基处理。
问题:
1.设计依据问题:路基的地基承载力要求是什么?
2.施工过程问题:假如不进行软基础里,按这样施工路基能压实吗?
3.质量控制问题:路基沉降能控制住吗?
4.交工验收问题:设计给出的路床顶设计弯沉值为310mm/100,能达到吗?
5.事故责任问题:现在是质量终身制,这种情况以后出了问题责任怎么划分?
6.应对策略问题:这种情况施工单位应该如何处理?

请高人指点迷津!万分感激!

1、一级公路、高速公路填筑路堤地基承载力要求表
路堤高度
(m) 0~2 2~6 6~8 8~12 12~16 ≥16
地基承载力要求
f 0 (kPa) ≥130 ≥125 ≥130 ≥145 ≥155 ≥170
标准轻型动力触探击数N30(击) ≥18 ≥17 ≥18 ≥20 ≥21 ≥23
标准贯入试验击数N(击) ≥5 ≥4 ≥5 ≥5 ≥6 ≥6
荷兰轻型动力触探击数N20 (击) ≥10 ≥9 ≥10 ≥11 ≥12 ≥14

二级公路填筑路堤地基承载力要求表
路堤高度
(m) 0~2 2~6 6~8 8~12 12~16 ≥16
地基承载力要求
f 0 (kPa) ≥125 ≥120 ≥125 ≥130 ≥145 ≥160

公路工程建设中路基不适宜地基土(包括淤泥、淤泥质土、过湿土等)的清除行为,依据《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064-98)等规定。

2、压实度能满足规范要求。(这样会成为一个潜伏的炸弹,通车后路基有可能会失去稳定性,造成路基滑坡或塌陷)

3、路基沉降是长期的监测数据来显示路基的稳定情况,在路基滑坡或大面积塌陷前的2-3天从沉降数据上应该能显示出来,规范要求每昼夜沉降小于1cm,位移小于0.5cm。(我想问要监测多长时间啊?沉降点你得布设多少?通车以后造成事故施工单位是脱离不了关系的!你得让投资方给你出份报告,出现事故与本单位无任何关系)

4、那要看是什么材质了,土的话能达到。

5、投资方顶天是哪个领导失职,施工单位可就麻烦了,现在没事都好,一有事都是施工方的责任。来个比例吧:投资方占10%的责任、设计占30%的责任、监理占10%的责任、剩下的都是施工方的。

6、没事什么都好说,有事对施工单位的名声就完了。出了事国家的一些有关部门得把你公司查个底朝上。这种活不能干,太危险了!!!打个变更吧,填筑材料换粉煤灰会好的,危险少一些。这路修完了不出事都好不了,工后沉降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