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咨询法律问题,专家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0:04:07
为方便,用甲乙丙三方代替。
甲方为一汽车维修中心,乙方为收割机所有人,丙方为受乙方雇佣的工人。
乙方在甲方处修理收割机时,因修理需要,甲方让乙方将氧焊用氧气瓶抬至需要处,乙方让丙方抬,在抬氧气瓶过程中,因丙方操作不当,导致丙方中一人手被氧气瓶砸伤,当天去医院只作为外伤处理。大约过了几天时间,丙方可能觉得手不太对,去做了拍片处理,拍片结果为骨损伤,丙方要求乙方支付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3000元,而乙方因支付数额大,将过错推至甲方,现在距离事故将近一年,乙方利用儿子在法院工作的关系,想利用法院迫使甲方支付所有赔偿,请问法律专家,在此次事故中,谁是过错方?谁应该为该次事故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是不是诉讼主体?丙方不起诉甲方,只要求乙方赔偿,乙方起诉甲方有没有根据?而且因为事发当天,丙方并没有拍片,是不是可以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后来的骨损伤与当时抬氧气瓶有关?

看你的描述,似乎丙方中还有好几个人。我们把丙方中手骨折的那个人用丁表示,丙方中操作不当的那个人用戊表示。
1、这次事故的责任如何承担:甲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戊操作不当属于重大过失,则丁也可以要求戊一起承担责任。即丁可以列甲乙戊为被告。
2、乙方是被告。
3、丙只要求乙赔偿是可以的。乙方起诉甲方没有法律依据。
4、没有照片证明那次的伤害,还可以用其他证据证明,比如证人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等。
5、事故快一年了,应加紧处理。

你让乙方赔就是了,不要把甲方牵扯进去。

一个一个回答:
1、过错方是乙方。
2.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是诉讼主体。
4.这样的情乙方起诉甲方是无根据的。
5.不能。
甲在这个案子里不是当事人任何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