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一多对新月派新格律化的主张产生过怎么样的影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21:13:40

新月诗派
1926年4月《晨报》副刊《诗镌》创刊,标志着新月诗派的形成。代表诗人是闻一多、徐志摩,重要诗人有朱湘、饶孟侃、孙大雨、杨世恩、刘梦苇、于赓虞、方令孺、林徽因、陈梦家、方玮德、邵洵美、卞之琳,等等。
他们大都曾留学欧美,个人出生、欧美文化的熏染以及五四后中国的现实情形,使他们的人学观念相对于初期白话诗人、浪漫派诗人和湖畔诗人而言,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他们心中的人不再是“自然”、“平民”意义上的人,而是贵族化、理性化的人。他们不认同胡适的“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该怎么说,就怎么说”的诗学观,更不满意郭沫若的“绝端自由、绝端自主”的诗歌创作原则。闻一多认为,诗是一种选择的艺术:“选择是创造艺术的程序中最紧要的一层手续。自然的不都是美的,美不是现成的。其实没有选择便没有艺术。” 在他看来,诗人应依据自己的审美理想,对自然形态的情感进行选择、修饰与规范,使其艺术化。
他们努力使新诗由五四以来的散文化、自由化向规范化转换。规范化的举措是“本质的醇正”、“情感的节制”、“格律的谨严”。所谓“本质的醇正”是针对新诗非诗倾向而言的,也就是要求新诗回到诗本身;他们认为只有“言志”的内容与“语言形式”的和谐统一,才能实现诗歌“本质的醇正”。
“情感的节制”就是反对诗歌中情感的泛滥,主张理性节制情感。闻一多的《口供》、陈梦家的《摇船夜歌》等诗中的主观情感,经诗人的想象,幻化成为具体可触的客观对象,蕴藉而含蓄。闻一多的《死水》、《心跳》将炽烈的感情凝结为“死水”、“静夜”意象,情感被节制,朱湘的《雨景》以“雨景”意象呈现感觉,用感觉传达情感,蕴藉而充满诗意。闻一多的《飞毛腿》、《洗衣歌》,徐志摩的《大帅》、《一条金色的光痕》,方玮德的《海上的声音》,卞之琳的《几个人》、《寒夜》、《酸梅汤》等诗,将戏剧式的对话与独白引入诗中,使诗歌戏剧化,情感客观化。
与“情感的节制”原则相一致,新月诗派提出了新诗形式格律化主张。闻一多在《诗的格律》中指出:“诗的实力不独包括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并且还有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 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是新月派新格律诗的基本主张。
理论建构的同时,他们进行了认真的创作实验,写出了许多优秀的新格律诗,大都收入陈梦家编选的《新月诗选》(1931年9月)。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