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1:07:27
问题一:某单位举行一次招标活动,活动规定如第一标放弃,则没收押金,然后取第二标。请问这种招标是否合理?
问题二:在这种规则下,甲、乙、丙三个人事先约定,先由甲喊价,再由乙喊价,最后丙喊了一个“天价”数字,其它人都望而却步,最后丙中标。丙接着又放弃第一标,由乙(第二标)中标,请问这种是不是串标行为?是否违反国家法律?

第一个:符合相关法律,是合理的;
第二个:公开招标和拍卖不同,各方报价都只有一次,而且报价是保密的,只有在现场开标时才会唱标。所以不会存在你说的现象。如果出现串标,而且你有证据,可以投诉,如何核实,则会对相关人员和单位做出严厉处罚。

问题一:处理很正确,没问题。
问题二:投标不是拍卖,不是轮流喊价。投标是密封报价,在投标截止后公开唱标。如果投标人以非正当手段获得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宣布招标结果无效。投标人事先约定、串通投标的,是最典型的串标,违反法律是肯定无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