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设计被侵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5:22:54
我们是一家网络公司,主营业务:网站设计

我们的客户2007年让我们设计了企业宣传册,产品是弹簧(通用产品)

由于我们没有平面设计人员,就委托另外的广告公司设计、产品也是由我陪同广告公司的人到我们客户那去拍照的。

09年4月我们客户发现另外一家弹簧厂的企业宣传册内的产品与我们客户的一模一样,我们是一页放9个产品图,他们的排列方式也是一模一样的,只是产品的顺序换了一下,产品图片大约有100多个,分了好多页。

我们的客户当时对我说,他们的产品设计模式不能外流,保存的源文件要独立保存,不能外泄。

现在出现这样的问题,客户首先找到我了,要我给一个答复。

我咨询了律师说:
1、 由于弹簧是通用产品,你不能告他产品侵权。
2、 你如果要告他图片涉嫌侵权,由于不是正规的出版物,是企业的宣传资料,没有相关法规,所以不好起诉。

请问各位,有什么办法让那个公司停止侵权,维护我们客户的合法权益。谢谢!
我昨晚也找了不少类似的案例,大都能胜诉,但现在问题的关键是著作权现在是谁,我弄不清楚。

1、画册是我们公司与客户签订设计印刷协议的
2、是我陪另外广告公司的老板一起去拍照的,并且是他们广告公司设计的。我一起参与如何制作。
3、去的时候客户不知道另外广告公司的,以为是我们公司的人员一起拍照。
4、现在侵权的那个画册,估计也是这个广告公司设计的。
5、我想问一下,现在的著作权应该归谁?是我们公司呢?还是那个广告公司

谢谢!

平面设计归属权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可以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各省直辖市主管部门备案部门申请登记,数字作品形式的平面设计著作权归属也可以通过各种协会自办的第三方登记中心或有可信第三方支撑的能够证明作品备案存证时间的机构,也可以选择融合和集成各种数字版权技术和权威时间戳 公证处公证邮箱等可信第三方群支撑的支持的 大众版权认证保护平台 进行自主存证和首次发布智能认证,取得作品归属权初步证明,需要时,通过司法鉴定,增强证据的法律效率是核心保障。很多欧美国家盛行多年。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

首先要通过协商,事实证明他们是侵权了。虽然没有明显证据,但若协商不通为了维护你们客户的利益可以告他侵权。因为作品权在你们,而不是他们已是事实。实际上这种情况很普遍,通常情况下是以对方购买你们作品的使用权终了。另外要与你们的客户也要协商。如若行不通只好用法律手段告他侵权,但对你们来说好处不大,费时,费力去找证据证明它是你们的作品(图片)。

补充:如果你付费给了广告公司那你就有该作品的使用权。而不具有著作权。
如若你们事先签好合同,那可以根据合同内容处理。

那律师都那样说了 还能有什么方法 去找黑社会喽

应该看你和那家广告设计公司的协议上是否表明了设计的使用权是你们公司的.著作权是他们的,但在你们的协商交易中,使用权是你们的.你们也为此付出了相对等的条件.所以你可以去告他们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