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分析一下犯罪构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5:06:06
2002年9月21日,尤溪县某校学生卓某因张某对其殴打,把被殴打的事告诉了同班同学姜某等人,要他们第二天晚上晚自习找张某算帐。次日晚自习第一节下课后,卓某带着姜某等人到张某的教室外挑衅,张某欲持水果刀冲到教室外与卓某等人殴打。第二节上课时,张某把有人要殴打他的事告诉了班主任,因班主任不知挑衅者的班级,仅要求张某晚自尽回家时结伴而行,未深入处理此事,亦未与学校保卫科联系。卓某等人则要求姜某等人在晚自习后到学校门口拦截张某。晚自习后,张某携带一刀水果刀走出校门,当卓某看到张某走出校门,即和姜某等人围住张某,对张某进行殴打,在殴打过程中,张某从口袋里拔出水果刀乱捅,姜某的左胸部被捅中,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尤溪县某初中五学生入室抢劫案。陈某是某初中二年级学生,他曾因偷东西被人发现,告诉了陈某的父亲。陈某的父亲为此对陈某进行严历的看管,放学回家后就不让陈某上街闲逛。陈某在家里却迷上了电视警匪片。2000年间11月9日凌晨2点许,他模仿电视里的镜头,携带一把水果刀和一块蓝布,窜至市场里的食杂店,用蓝布蒙面,踢门入店,把正在熟睡的被害人揪起来,把水果刀架在被害人的脖子上,要被害人拿出钱来,陈某抢得人民币155元。第二天,陈某把抢劫的事告诉了同学刘某、陈某、朱某和林某,刘某等四人认为陈某的行为很刺激,也模仿陈某,在2000年12月6日凌晨1时许,用黑布蒙面,携带二把水果刀,窜入同一家食杂店内,抢走人民币920元及香烟等。后该五个人因犯入室抢劫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树梢上露出塔尖,隐约可见许多殿宇,附近是村庄庐舍,前行便是晋祠山门。这样由远及近,从半掩到迎面的转换,层层殿现,层层烘托,借天然的地势及河水景色,反复强调了其神圣,刻意创造了一种使人崇敬的隶穆之感,增强了对人的吸引力。北宋欧阳修诗曰:“古城南出十里间,鸣渠夹路河潺潺。行人望祠下马谒,退即祠下窥水源。地灵草木得余润,郁郁古柏含苍烟”。
宽阔、开敞的场院:进入祠门,有一戏台,台东部为乐楼,西部为三面开敞的戏台,面向圣母大殿,四周开阔,可容万人聚集。其实早原始人砌筑祭坛、竖起具有象征意义的图腾柱时,建筑空间就从一定的自然空间中划分了出来,有了人的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