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我换岗位,我不同意,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6:53:48
我在公司上班已经一年多了,但是公司一直没有给我办三金,今年也就是2009年元月又续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上签的是在销售部任销售顾问一职,还是没有交三金,到现在公司要求我换个工作岗位,并已将我调离销售部,不在担任销售顾问一职,成了公司里的没人管的闲人,可是我不想换工作岗位,请帮忙从法律上我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自己有几点想法请大家帮着也给解答一下!!!
1.我是否可以通过仲裁机构来解决我的劳动合同违约问题(以公司方面没有提供我签合同时所签的劳动条件为由)并提出赔偿?
2.我能否通过仲裁要求公司就三金未交问题提出赔偿?
3.我现在如果辞职算不算违约?
4.现在的状况是不是公司已经是造成了单方面违约?
备注:我只有25分,请大家别嫌少!!!谢谢了!!!

公司要求当事人换岗位,当事人不同意,公司执意换岗将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当事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
  单位要给当事人换岗位,没有当事人同意,根据《劳动合同法》是不可以的。
  劳动合同约定好的岗位,一方不得随意要求变更的。除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广东胡律师:

1、你可以以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赔偿去申请劳动仲裁;

2、你只能要求公司给你补齐三金,没有法律条文支持你提出额外的赔偿;

3、不属于违约;

4、公司目前的行为并不属于单方面违约只能说是未与你协商后擅自调你的岗。

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