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分:租房承租人违约,违约金该怎么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9:42:37
租房合同关于违约是这么写的:乙方(承租方)如果提前退房,扣除剩余租金作为违约补偿。

我已经交了6个月的房租,住了4个月,还有6个月没有交。想搬走了,房东说如果我搬走,依照合同需要把剩下6个月的都交给他,否则就不能走。

我原以为他扣我两个月的房租就算了,没想到这么贪得无厌!可房东一口咬定,也没有商量的余地。
从法律上我需要交这剩下的6个月租金吗?这也太没道理了!
请专家给些意见,分数不是问题
我签的是半年付。当时我想的就是扣除我交纳的房租。关于违约金就这么一句。看到杨文战专家的回答我很高兴(看到有利于自己的信息,小高兴了一下),可也有些担心会不会有什么意想不到的法律判决呢?合同是房东草拟双方共同签字的。也没有明确文字说明是房东提供的,我怕他会不承认。

合同里面明确了,不能转租。否则算违约。

我对大家都很感谢,感谢大家的关注和帮忙。

嘿嘿,得到了大家的帮助,终于说服了房东,我找个下家住进来,再重签合同就OK啦。

真的很感谢大家,可惜分数只能给一个人。我也不知该选哪个作为最佳好。要不投票?

这个约定写得比较怪,不过,既然文字表述是扣除,应是指已实际交纳的租金中的剩余部分。而且这个合同也应该是房东提供的吧?如果对内容理解有争议,应以不利于房东的意思确定。
所以,应该说的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乙方(承租方)如果提前退房,扣除剩余租金作为违约补偿。
这句话简单的理解应该是:如果你提前退房,你所交纳的租金就不给你退。
但是你提供的合同不完整,没说你一次最少租几个月,假如一次最少租六个月,你也一次付了六个月房租,房东按合同不退钱就行了,没有理由再让你六个月的房租。
假如一次最少租一年,你交了六个月房租,等于还欠房东六个月的,换句话说就是你还欠房东有钱。要是这样的话,按合同房东作的也不无道理。
纯属个人意见。

依据合同规定要扣你2个月还是扣你8个月且不论,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你可以以此条款抗辩啊

此处减少一般是以对方实际损失为准,也就是因你违约造成的房租损失

你只对杨专家的回到表示感谢,这样会不会让其他帮助你的人寒心呢?采纳不采纳没关系,我觉得只要在这里回答你问题的人都值得的说声谢谢!!

另外还想问下杨专家,租赁合同时格式合同么?为什么要做出对房东不利的解释?

一、保持良好的关系,协商,别吵:一方面,帮助房东把房租出去,不空就心平了。这是首选。另一方面,协商违约之事,尽可能谈一点自己的难处,让房东理解。找双方的朋友调解,房东还是做房东的,名声也要的。
二、争:不知你的房租大小,是否值得?

这样的事你不能诉讼,因为太费力,所以只能协商解决,赔偿款的多少看你们谈的结果了。如果可以尽可能让他多赔些,但结果不随人愿,那你也不用放在心上。顺其自然吧。

纯粹是不良房东嘛!我觉得律政男人说得也很有道理,我个人觉得你难道不能先搬出来吗,让他找你打官司,打官司也是要代价的,让他也惦量惦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