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一些财产分割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8:36:43
我和老婆结婚一年多,现在因为感情不和,走到离婚这一部,有些财产分割的相关问题,请教法律方面的专家
1、老婆提出婚后购买的一些首饰、手表等要归她所有
2、结婚后他们家给她的3万元陪嫁(现在已经用掉了,老婆的意思是我在未经过他同意的情况下用来炒股,现在已经赔光了,她不知道这个事情),所以要我赔偿这笔钱给她。
3、结婚后她们家带过来2台液晶电视,由于我是和父母合住的,一台大些的放在了客厅,一台小点的放在了我们的卧室,现在他两台都要求带走
目前他只提出了这些,房子是和父母合住的,我们两个人都没有什么存款,基本属于月光族,请问法律专家,他的这些要求合理吗?法律上有什么相关规定,是不是一定要走上法庭才能解决?非常感谢了

广东胡律师:

从法律上来分析,你们婚后的财产离婚是要平分的,包括嫁妆及婚后购买的手表首饰及液晶电视之类,这些都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你炒股了的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没有说你赔偿她这部份钱之说。

就看你能不能接受她的要求,如果你能接受的话你们就签协议离婚,如果你不接受的话而她也不接受你的要求,那就只能上法庭上解决了。

婚后的首饰是共有财产,平局分割,其他应该是婚前带来的吧,如果是婚前的财产,对方又有收据,那就是她个人的财产,应该给他,如果是婚后给的,就是共有财产,应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