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赔偿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1:10:25
我在一民营企业已工作超过10年,公司并未和我签订劳务合同,2008年3月开始为我交社保,如今要辞退我,请问我可以获得什么赔偿?是否可以要求公司为我补交社保?
公司没有工资表,但有打卡签到,我固定工资750元,各种补贴加奖金1200元左右。

1、按照工作满1年要求支付1个月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要求支付。如果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08年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
2、社会保险待遇,可以主张。
3、你先收集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出勤记录等,提起劳动仲裁。

你年龄多大了?

已构成事实劳动合同,辞退是要赔偿你的。
具体办理流程去劳动局和劳动仲裁部门办理和咨询。

回答你的问题:
1、你在公司工作10年,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用人单位应该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自2008年2月1日起,应该每月付给你双倍工资。
3、你的情况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你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并主张以下权力:
1、用人单位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违规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2个月工资。
2、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自2008年2月起12个月。(规定经济补偿最多12个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