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非正当利益可言进行正当防卫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9:17:22
甲抢劫乙偷偷运输的毒品,乙可以对甲的抢劫行为进行正当防卫吗?

为保护非正当利益不存在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所谓正当防卫,首先要求主观防卫的目的是正当的,如果主观防卫的目的不具有正当性,那么防卫行为也不具有正当性。

目的的正当性,依照刑法第20条的规定是:为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这个是刑法对正当防卫的主观要求,行为人只有在为了上述目的的情况下,进行防卫的,才是正当防卫。

乙为了运输毒品对甲的抢劫行为进行防卫的行为不具有刑法上要求正当防卫的目的的正当性,因此不是正当防卫。

不能进行,因为拥有毒(和谐)品,本身就不是其本人的合法权利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只有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
第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第三、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
第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NO

当然不可以的,这时的防卫不是正当防卫,不受法律的保护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