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辞职的事情,请知道者多多帮忙,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0:32:49
从邮箱里将辞职信发给领导,满一个月是不是就可以走人,这样递交辞职有没有法律效益,我有签劳动合同,还未到期,可是辞职到一个月了,还有没有必要,再写一份辞职信,以邮递方式邮给单位,然后在上一个月班啊!我现在很急,想立即走,请各位帮忙了!

看公司有没有关辞职的方式的要求,如果没有应该是可以的。到期就可以要求单位按排工作交接人了,作完交接就可以走 了。

合同未到期,您辞职需要交违约金的,而且,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前30天告知对方,否则,单位会扣押您的工资及社保缴纳手续,是您无法继续缴纳社保,所以劝您,最好拿着辞职书,当面与领导交涉。

你需要按程序办事:先写一封辞职信亲自交到上级的办公室,再说出你的理由,当然要说的比较可怜,或者是家里有事、或者是希望多挣点钱 补贴家用。
然后请他尽快批复。要是满一个月还没有批复的话就到劳动局上诉。要是老板给你长工资的话 你就不走了多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解释,除非用人单位有与你约定违约金或者劳资双方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的内容。
强烈建议你当面交辞职事,以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