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化型抢劫罪是否包括“携带凶器针对物抢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6:41:50

包括。但这凶器必须是为抢夺准备的,或向被害人展示了。如果由于其他原因携带凶器,且未展示出来,则不应认定为抢劫。

  包括。只要携带凶器进行抢夺的,无论使用与否,只要是为实施抢夺而准备工具后进行的,即使抢夺过程中未亮出凶器,也应以抢劫罪论处。具体法律条款详见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四、关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认定《抢劫解释》第六条规定,“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行为人随身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抢夺,但有证据证明该器械确实不是为了实施犯罪准备的,不以抢劫罪定罪;行为人将随身携带凶器有意加以显示、能为被害人察觉到的,直接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后,在逃跑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劫是使用暴力针对人,把人控制住,然后把他的东西抢走。抢夺是针对物的行为,不管行为人是否携带凶器,但在抢夺过程中,行为人因抢夺困难转而对物的主人施加暴力时,则构成转化型抢劫。注意:如果是转化抢劫,并不强调行为人有没有用凶器,只看有无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