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好心正当防卫打伤人该不该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2:28:53
2009年7月2日 6点左右
一名五十岁左右的男子和三个外地女子吵闹不断,纠缠不清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正常休息,两位老人向前委婉劝阻,希望他们声音轻点,但是那个男子辱骂老人:“老东西,你们滚,不然请你们吃家伙。”我舅舅出门路过见此情形,好言相劝“师傅你不要这样对待老人,你们声音确实影响他人休息”。那个男子趾高气扬地说“小赤佬,我数到3你在我面前消失”并且推搡了我舅舅。此时旁边的老人对我舅舅说“你走吧,这个人好像喝过酒了。”我舅舅转身准备走,那个男子立即走上来一巴掌劈头盖脑打我舅舅后脑勺还把眼镜打飞了。然后我舅舅以自我防卫和那个男子打都起来了。
事后他去医院检查,男子自己说他第八根肋骨打断,一颗牙齿脱落。

事情经过大致是这样,我是初中生,但是我觉得我舅舅没错,他是出于好心,现在那个男子叫我舅舅赔钱,摆明了敲竹杠。到底该不该赔偿呢?

对方先动手,只要他没有停止不法侵害,而你舅舅的反击也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那个男子的伤势不能凭他一句话说了算,叫他去派出所评理吧。

确实没错,先动手的不是你舅舅,只要证实得了是对方先动手就可以了,问题是如果真的对方伤势八根肋骨断了,有可能太过了。。。。。

主要考虑到那人还是喝过酒的,
而且,是对方伤的更重一些,
这可能成为他们让你舅赔钱的一大借口,
闹到最后,
应该还是会让你舅赔付部分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