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好心的律师帮我看看我的劳动监察举报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7:56:03
请求事项:
1. 支付6月份以及7月1日至8日的所有工资。
2. 3月23日入职到本人7月8日离职以来所有周末加班以及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的加班工资。
3. 周一至周五经常无故拖延下班时间,这部分额外工作时间也请进行结算。
4. 请求4月份起至7月8日的双倍工资赔偿。

事实与理由:
1. 本人2009年3月23日入职,口头协议工资为1200每月,试用期1至3个月。截至2009年7月8日离职,我已在公司事实劳动超过三个月,而公司没有与我签订任何劳动协议。
2. 2009年5月XXX与我口头协议,因为公司有些手续没有办理,所以暂时不能办理保险,为了安抚职工,他说从次月起也就是2009年6月将我的工资待遇调整为1400元。
3. 本人于2009年7月8日离职的时候,去XXXX要求办理离职证明或者任何可以证明自己曾在此工作过的的证明,遭到对方态度恶劣的拒绝。于是本人本着自我保护的原则,拨打了110报警,民警当时来现场进行协调,未果。之后,董事长带了五六个肿瘤医院的保安过来,企图对我以及我的监护人进行威胁。
4. 在本人离开公司后,xxx在本人曾在的部门全体在职员工面前对我进行了恶劣的人身攻击,还侮辱我和110民警有染,并放话出来除了他开除的两个人,其余自己离职的员工的工资他一律不予支付。
5. 在职期间,xxx总是强行要求员工周末进行加班并且不支付任何加班工资,拒绝加班的员工予以开除。还经常有下班后将已经到家的员工重新叫回公司的情况。法定节假日也会让员工来公司加班,依旧没有加班工资。

这样写可以吗?
话说具体的证据不用在上面体现吧
会有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吗?
还是我需要别的递交证据的手续
另外想问一下,人证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起到作用吗?

事实理由部分有点乱,先暂写你一人,把事情说清楚。至于污蔑诽谤可能他们不管,请求部分要有具体数额,证据需要工作关系,加班证据等能证明你所说的 事实,有困难监察有调查的职责。人证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