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罪和走私行为的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8:51:17
干吗还要有走私行为呢?走私本身不就是犯罪了么?还什么走私行为?走私行为就不是犯罪么?

根据罪行法定原则,没有规定的就不算罪.
比如说,从国外偷运汽油1000吨入境,数量较大,有罪,同样从国外带100ml汽油入境,数量微小,不构成犯罪,但是属于走私行为.

  最主要的区别是看是走私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达到的,涉嫌走私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达不到的,属于普通走私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一、走私罪。
  走私罪是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管理,情节严重的行为。
  其具体罪名较多,比如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废物罪。其中分为两种,一种是偷逃应缴税款的,就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起刑点是个人5万,单位25万;另一种行为是违反国家禁止性管理的,是除第一种以外的其他罪名,这个起刑点各不相同,具体可以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对走私罪的司法解释。
  
  走私罪中还有两种特殊情况,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二、走私行为。
  也分两种,一种是不构成走私罪的走私行为,就是没有达到起刑点,可以表述为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管理,情节不严重的行为;另一种是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限制性管理的行为,这种行为走私的对象是非刑法规定的走私罪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