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险问题 请懂得劳动法的朋友帮忙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7:07:54
我因在家下岗 从老家来到北京打工 在来京之前在家的单位办理了养老保险 我现在已经在北京打工了10年左右 在此期间公司也没有给我上过劳动保险 我想问是 公司在这10内 没给我上保险 那么我离开公司 或者被公司解雇 那么我会得到公司多少的补偿?在北京公司的劳动保险和家里的保险有没有冲突? 如果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那么我是1998年来京而且一直在这家公司工作 那年的工资在600块而现在的工资是2000块应该怎么计算经济补偿? 本人不懂相关知识 请懂得劳动法的朋友帮忙解答!

不是直接补给你钱的,是公司给你补缴10年的养老保险。如果是法院判决执行的补缴,是按你现在的实际工资补交的。给你补交的社保,公司交公司承担的那部分,你自己还是要补你自己应该承担的那部分的。

除非你跟公司协商一个赔偿额度,要求公司赔给你一部分就算了,要是打官司的话不是赔钱的是补交保险的。

多个账户同时交保险的是不冲突的,但是领养老金的时候只能领一份,当然每个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