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无固定期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6:18:22
各位老师您好,我来到一家新闻单位担当播音主持工作,至今11年。获曾“五个一工程奖”10前我来到这个单位的时候就没签过合同,直到2007年新的劳动法下来,单位给签了两年合同。合同在09年的12月到期。单位说还要在签订一次才能有机会转成“无固定期限”合同,咨询单位这一说法是否成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你现在的合同要签固定期限合同是正确的.
关于无无固定期限合同,你单位引用的是上述第三款,成立但不适用于你.你的情况应用适用于上述第一款"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你可要求单位与你订立无固定期合同.

在一个单位工作超过十年,或者连续签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跟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