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中的第四十六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5:22:05
在这条中说到(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我不懂什么叫做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哪位高人帮我详细的讲解一下,谢谢!

所谓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就是包括薪酬约定、作息时间约定、工作地点约定、福利待遇约定、工作内容(岗位)约定等等,如果这些约定中的其中一项或多项约定在续签时有了改变,对你不利的,那么就属于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你不愿续签的话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你可以这样通俗地理想:就是用人单位在继续签订新合同之前,改变以前你们合同中的约定的条款,使你处于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