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医疗事故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8 21:07:12
我妈是二a期宫颈癌,化疗后没有扩散,手术也成功切除了,但是医院把我妈妈的尿管弄破了,等我妈妈积水 化脓快不行了,才发现并下病危通知,又开了一大刀,除去了脓 尿 和积水什么的,第二刀直接导致我们的医药费多了4,5万 还差点把我妈的命丢了. 医院的教授到目前一边给我们减了9000元医疗费,一边还说什么是并发症,别人很多人做这个手术一次就好,一般只要3到4万,为什么医院会这样,我妈妈现在插着尿管,2个月后还要去医院看尿管长好没,会做第3次手术的,费用已经到了12万了. 请问懂的医生,律师,或者知道的人,这是医疗事故吗?

我们在武汉协和医院看的

我们可以获得赔偿吗?谢谢
难道这也是风险吗?我现在在网上只是看看别人的观点,等我妈好了,我们自会有办法拿着相关医疗证明去省做鉴定,确认了我们一定不会自认倒霉的,绝对会告医院要求赔偿

这个不是并发症,属于医疗事故。现在最好和医院交涉,等你妈妈出了院就不好说了,你现在可以不给医院交费用。要是打官司,那就太慢了,再一个你要收集最有利的证据,这个可能吗?所以你还是直接找医院和他们谈。

1、收集证据,包括病例记录、各种检查证明。
2、可以立即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只有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才有法律效力,别人谁说了也不算。
3、最好找一位律师咨询,免得走弯路。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也可以直接向江汉区法院起诉。
在诉讼中,只要医方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应赔偿。

这还用问吗肯定是医疗事故了!不过等尿管长好了也就不算了!知道为什么吗?长好了叫谁也做不出法医鉴定了!自认倒霉吧!

现在赶紧找他们,等长好了就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