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榨取员工的一切业余时间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5:48:05
我老公是从事建筑行业的,现在在一家国企上班,单位的福利和待遇也还可以,但是上班的时间让人没有办法忍受,早上6:30起床,正常时间的下班时间是晚上10:30,一般到家也就过了11点,一天到晚自己可支配时间就只有将近8小时,自己的什么事情都要挤在这不到8个小时的睡觉里面,而且这还是不忙的情况下的,要是忙的话基本上通宵的家常便饭,到目前为止最厉害的一次的为期一个月的时间里加了13个通宵班,而且最令人气愤的是加班是没有加班工资的,一个月有150块钱的补贴,每天最少加班5个小时的话才能保证能拿满这150块钱,平时的通宵的加班费也都是算在这个150块钱里面,周末也不像别人一样有休息天,一个月顶多休息一天,而且令人发指的是那个禽兽领导在他休息完一天对他们说,以后没事就都到项目上来,早上睡了个懒觉就可以了,他也不想想这一天的休息可是他们等了一个多月才盼到的。
如此长的劳动时间,多么令人心寒,当初拼死拼活才考上的个重点大学,为的就是将来有一份清闲一点的工作,毕业以后努力找工作终于进了个国企,可结果还是这样的辛苦。
我就想知道单位这样做合法吗?谁来保障我们这些普通员工的利益呀?
长此下去再好的身体也要跨下去的,那到时候谁来帮忙买单啊?

确实禽兽。但国家的法律在某些事件是不适用国家自己的。劝你一句,要不就离开,要不就忍。不想离开就千万别去告。就算赔偿你你也得被辞退。毕竟是国企,比民营企业其他方面还是有优势的。

呵呵,,,正常的很...如果你进的公司多了就知道了...老板为了利益..什么事就会做...现在最好换一个工作咯

狗o屁不是

建筑工地上都这样,起得早是因为工人也是那个点上班,加班是因为干工期要值班。我现在就在工地上面,2个月没有休息哪怕半天。没有那么多要求的,因为你是从别人那里拿钱,你要是想保证身体,那就换工作咯。我正在考虑这个问题。!!!

强行剥夺员工休息时间,是属于强行加班,是侵犯人权;只有国家司法机关和经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行政机关才有罚款权。企业对违反管理制度的员工可以采取与经济挂钩的有关措施,但不称之为罚款,企业是没有罚款的权利的。
因此,用人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民法通则、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根据这样的情况,你可以与企业先沟通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