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23:27:11
劳动合同中 规定 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七小时;每天中午休息的两小时不算工作时间,一般的公司是什么样的?
还真没见过软件公司这样的,大家怎么看?

1、如果公司是非封闭性管理的话,我认为中午休息时间不应包括在工作时间内。
2、我国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工作制,超过即属于加班。

中午休息的时间包括在工作时间之内。一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才合法。

合同本身是要双方商定的,但是现在劳动人民是弱势群体,没有商量的余地,劳动法规定每周劳动不得超过40小时,超出时间,要劳动者自愿工作给与一定劳动补偿,但是现在就是废纸一张,不仅不能有效的保护劳动者还有一些企业拿里面的劳动法制约劳动者,没办法没有资本的先打工吧,就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说白点就是地主与长工的关系,自己看开点

那公司以后可不可以每天工作六小时,一周工作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