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我的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会赢官司吗?请大家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3:44:05
我是今年四月下旬辞职,公室同意当天离司。可是我的四月份的工资到今天还没给我发放,期间我多次打电话去人事部寻问工资为什么没有发放,得到的答复是:五月没发,是由于我是四月下旬辞职,社保没有去社保局封存,要再交一个月的社保,下个月能给我发工资。六月份分说是由于公司年检,没有时间办理我的医疗保险封存,医疗保险又要再多交一个月的。七月的答复是由于财务部要的工资清单是电子板的,人事部给的是纸制的,沟通又不及时,就没有给我发。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吗?监督单位会支持我吗?如果我去起诉的话,可以赢官司吗?请大家说明理由,谢谢!
我是4月23日辞职的,五月应该发给我四月这20多天的工资,可是没发,六月也没发,七月最也没发,前面也说了公司给我的答复,我想知道申请仲裁可以请代理吗?我的情况从何时算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的时效?我也很想和老板谈,可是公司是全国性的大公司,很难见到老板的。前天我发火了,把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的人给骂了,昨天就发了我的四月份的工资,可才开了178元,我4月23号辞职的,开的也太少了,我又问人事部怎么这么少,给我的答复是:给我交社保了。可是我委托原单位同事索要劳动合同终止登记表时(劳动合同终止登记表上面记载了我的社保缴费截止日期,我想看看劳动合同终止登记表上面到的社保到底交到几月份的),人事部确告诉我的委托人说要领导同意才行,我先前打电话给人事部同意我委托同事办理辞职手续,今天我又打电话去人事部,人事部告诉我,负责领取劳动合同终止登记表的同事休年假了,要下个星期它回来才知道到底是哪个领导同意才能领取劳动合同终止登记表,我看又是在托我。

《劳动法》第82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于《劳动法》生效后申请仲裁的时效,已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为60日。
劳动仲裁已过了时效期了!申请劳动仲裁不会被受理的!
你想解决,一是找劳动监察大队.二是去法院起诉!(一般没经过劳动仲裁法院不受理).三是再等!

一群法盲,在这里装专家,就3楼明白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吧,没过时效。

有问题可以给我留言,祝你顺利。我的百度hi经常在线。

这个建议和单位协商,直接找老板,
不知道您工资多少,因为仲裁是很复杂的,现在新法出台,案件又多,到时候您的时间能允许吗?

如果时间精力允许,可以的,建议您,先找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仲裁的申请时效目前为1年。
你可以仲裁,但仲裁部门案多人少,估计比公司还能拖,建议你找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比仲裁来的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