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问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无赔偿能力最高可判几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17:16:56
急切请求朋友们帮助:去年我母亲不幸被一辆农用车撞倒,头部颅脑严重受伤。当时司机只停了几秒钟随后驾车逃逸,目击报警后,交警和急救中心30分种后才赶到.据众多目击者称,当场我母亲在事故现场痛苦挣扎求救,最后120送到医院抢救40后抢救无效死亡。无良的肇事者先后逃窜到多个外市,通过多方交警公安部门用了3个多月时间,才把那畜牲逮捕。这段时间我们家属为了让逃犯绳之以法,花费大量钱财和精力,负债累累。本案已上个月开庭审判,并于开庭一个月后出判定结果6年。肇事者在法庭上明确表明其没有赔偿能力,至今分文未给我受害方家属。请问:法律规定是十分明白和清楚的,本案是因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现在法院的裁判结果是6年,请问对我们人财两空的受害家属,公平公正吗?明明是因为逃逸而没有采取救助才导致得不到及时抢救才死亡的,法院却说医院救治证明描述是“送院时是呈晕迷状态,瞳孔放大,对光没有反应”而判定不是因为逃逸没有得到及时抢救造成的。请问大家,这样的判决合理吗?能给我九泉之下无辜的母亲一个交待吗。。。在此,跪请大家帮忙,我们对这样的不服,该怎么做??给你们磕头谢谢了!!

我认为应当是7年以上,判6年是不是还有其他情节!
被害人不服的,5日内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还有你没有提出刑事附带民事??
没有的话,单独提起民诉! 不管对方有无赔偿能力,等有能力的时候随时执行啊,如果有房子什么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啊!

向检察院提出要求抗诉;你可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同时如有被告人的其他财产线索立马提供给司法机关,以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说的体外话,中国的腐败,政法机关首当其冲!

我认为应该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