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计提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营业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3:02:38
我想知道,在计提时候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营业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写。在缴纳税款时这些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本公司为新公司,没用发生任何业务,但我们这得国税定的是,每月最低要交600元,无论有没有发生业务,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记会计分录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计提
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简易征收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计算公式是:应纳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征收率
其中:征收率为3%。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一般都是含税的,要通过换算得出,不含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
编制增值税计提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则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上交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问题补充回答:定税在无收入的情况下,先不计提,直接编制上交增值税会计分录,体现“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反映本期增值税多交或预交。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600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600

由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合计数计提,而现行税法规定,同一应税行为,要么只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要么只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不可能同时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现象。所以,按照您的表述,(城建税税率:在城市的7%,在县城、建制镇的5%,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1%,假定您在城市)应当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42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18

上交时:(在地税申报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42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18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增值税不需计提。只有当你当期的销项税额大于你的进项税额时,此时才会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