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本人同意他人擅自使用本人姓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7:28:24
你好,希望您能替我解疑答惑,我是从事建筑行业中的一名普通监理,就是提不懂建筑的业主掌控工程质量的,前两天我在施工单位送交的工程资料上看到有我签的字,明明白白的写着我的名字而我却并没有在那签过字,经过我多方打听才知道是施工单位雇佣的资料员替我签上的,而我并不认可那道工序。不知道施工方的资料员是否侵犯了我的权益?在工程上这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我自己做的事我自己会负责,但是这样不明不白的心里却很别扭,所以想请问一下。

谢谢

一个刚刚走出校门的人

姓名权的保护,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四种:

  1) 盗用他人姓名 这是指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以该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从事不利于姓名权人、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2) 冒用他人姓名
这是指冒名顶替,亦即行为人完全以姓名人的身份从事活动。冒用他人姓名由于完全以姓名权人的身份进行活动,故其危害往往甚于盗用他人姓名。

  3) 干涉他人姓名
这是指对他人行使姓名权进行无理干预,阻碍他人姓名权的行使。干涉他人姓名的行为又可分为干涉姓名决定权的行为,干涉姓名使用权的行为和干涉姓名变更权的行为。

  4) 不使用他人姓名
姓名乃区分自然人之文字符号,应当使用他人之姓名而不予使用时,亦构成侵害姓名权。如使用他人作品而不署其名,是对作者姓名权之侵害。

从法规、法律方面讲,没有问题,你完全可以提出起诉、声明;也可以向主管工程的总监,上级领导,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要求,不允许出现类似的情况。尤其是对已经签字的材料,应当分析其重要程度,你是否能允许此事过关。因为你是刚刚走出校门的学生,负责的监理项目不会很重要,监理的级别也是初级的,出现这类情况的因素比较复杂:如当时你不在、另有无资质人员(可能有能力)也在参与此项工程监理、此项目你的上级已经掌握、或许就是在做假.....等等。
建议你认真观察、看是哪一种情况,找自己信任的上级、领导询问一下,再做决定。首选,是将这件事作为不规范的事情,要求注意与纠正;只有后果、责任比较重大的情况下,才能走上诉讼程序。那时候,无论这是什么性质的企业,你都算碰到了困难。

一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有转述请注明出处:

他们确实侵犯了你的权利,一方面,侵犯了你的姓名权,不经你同意就使用了你的姓名;另一方面,侵犯了你的工作职责,在没有你核查的情况下就签上了你的名字。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单位相关人员改正错误,撤销相关伪造你名字的文件,严惩伪造者。必要的时候,你可以考虑起诉。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不是你签的,你直接起诉要求确认那份工程资料没有你的署名就好。

你还可以试试告那个资料员侵犯你的姓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