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产权人变更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1:13:20
房屋所有人是我叔叔,现在婶婶想把房屋给我,叔叔以前就同意,家里人也都知道,但是现在叔叔身体不好,意识模糊(不能说话,不能外出,也不能写字),请问怎么办理?
请问要去哪几个部门办理,以及相关的费用,十分感谢!
请不要把网上的千篇一律的资料作为回答,十分感谢!

如果是赠与那会省很多钱,但是国家对“房屋赠与”有很详细的规定,并不是随便就能办理的;如果是以房屋买卖的前提过户的话,需要你叔叔、婶婶及你一同去当地房管局办理过户。不过介于你叔叔的情况,可以写一份委托书让他签字,或由公证处出具一份他全权委托别人代理的公证文件。如果你已经结婚,办理过户的时候还需要你爱人、你叔叔的委托人、你婶婶、你都去当地房管局签字,还要带着你叔叔、婶婶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也得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还有你和你爱人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有的地方不用户口本,各地政策不一样)
要是你没结婚但已经过了法定结婚年龄,还需要到当地民政局开具未婚证明;要是你还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还需要监护人出面。
关于费用问题比较大额的有:因为办的时候还得找评估师评估,所以有二手房评估费、去房管局办理还有契税,如果房子没超过二年,还有营业税,没超过五年,还有个人所得税等等。说实话,你要真想弄清楚,可以打当地房管局的电话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