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大家快帮帮我!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1:02:25
我今年23岁,女儿已经5岁了,我丈夫27岁。在我18岁那年也就是2004年,因为无知怀孕后来糊里糊涂的结婚了,但因为当时年龄未到所以只办了酒席未办理结婚证。。后来生完孩子以后我的丈夫成天在外面鬼混,一点不顾及家庭,没有责任心和上进心。如今还要与我分手。我想要孩子,但他最多给我1000元小孩的抚养费。他名下有一套房子,他父母的名下有一所工厂及一套房子。。。这对我太不公平了。我想求助法律的武器,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出出主意!怎样做才对我有利。。。万分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你和你丈夫未领《结婚证》就同居生了小孩,是一种无效的婚姻行为,婚姻至始无效。因此,即使你丈夫和他父母有亿万家产,只要你们当除没有特别约定,离婚对你而言也是不会有利的。
但该法也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据此,离婚时,如果女儿随你生活,你可要求你丈夫对小孩的扶养承当义务,并可要求将你丈夫名下的房屋由你们母女二人居住。至于你丈夫父母的财产,要等他们百年以后,才能按遗产进行处理。
建议你和你丈夫多进行沟通,必定离婚不是上街买东西。

由于没有结婚 而现在的法律又不承认事实婚姻 所以分手你是没有权利要求男方给你什么补偿的。
但是孩子就不一样了,孩子是男方的子女。男方不能逃避抚养义务。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不知道是不是按照当地要求给出的,这点无法作答。只能确定抚养费的数量绝对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要求。
PS:乌鸦嘴一句,在男的去世的时候,孩子可以分到他的财产。

你们未办理结婚证,那不算离婚,没财产平分的

但非婚生的小孩是受法律保护的

双方都要抚养小孩到小孩18岁

也就是你养小孩的话 他要一直给抚养费到18岁

并且以后 可以继承他的遗产

首先你要搞清楚,你两的关系是否是受法律保护的事实婚姻, 比如说你们当时有没有订婚,有没有摆酒席,亲朋好友是不是都知道你们是夫妻。如果是你可以分他名下的财产. 抚养费是要一直付到小孩18岁的,多少应该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如果他提出的数字是一次性的当然不行。 既然你们没有多少感情,建议你请律师帮你打官司,维护你自身的权利!

找律师咨询,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你要抓住他出去鬼魂的证据,那样对你有利。(注:在找证据是要注意不能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