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公章财务章和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1:19:14
我目前是公司法人,想将公司关闭结束运营。但目前公章和财务章等一系列章在别人的手上。我想请问一下,他拿着这些章是否可以去从事一些诈骗性质的活动。而如果因此带来的不良后果,如债务,是否全因由法人来承担,他不需要负责任?如果他不将公章交出我有什么方法可以取回?

100分送上,求精确的答复。

1、他拿着这些章可以去从事一些诈骗性质的活动,建议登报声明公章和财务章作废。
2、如果因此带来的不良后果,如债务,如果你已经登报声明公章和财务章作废,你就不会承担责任,否则就会承担责任。
3、你们之间可能有经济纠纷,所以你没有办法取回公章,建议登报声明公章和财务章作废。,以你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到公安部门办理重新刻章手续,当然也可以在新章刻成之后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手续。

如果你现在还没有采取补救措施,你公司的公章和财务章若在外面出问题了,肯定是由你来担责任了。

如查你多次寻回公章及财务章都未果,你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如果还不行,那么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了,言之“章被公司内部人员盗窃外用,多次寻回均未果”;你也可以根据公安部颁发的《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之规定,干脆宣布这两个章作废了。

公章的管理是很严格的,所以,早处理为上。

我是刻章的,这样的问题,我的客户遇到过很多这样的问题。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登报声明遗失,并将登报后的报纸保留下来,然后重新刻一套,并在公安局登记备案,留存样摸。以后出什么问题你就没干系了。
另一个方法就是企业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