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弟意外身亡,孩子的抚养费的监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3:27:29
表弟意外身亡,共赔偿死亡赔偿金和抚养费25万。2006年初与盖某办了婚礼,因没有到法定年龄就没办结婚登记手续,2006年末生了一子。我姑父姑母没有劳动能力,但是有经济收入,这25万该如何分割,是否有盖某的一部分。此外盖某没有工作,她今年20周岁,没有父亲,母亲没有固定收入,娘家没有房子,我姑父姑母有房子有收入,有可能争得孩子的抚养权么?如果不能,孩子的抚养费该如何监督盖某的使用,是否有可行的方法。

广东胡律师:

这25万的由一子和你姑父姑母三人来分,其子得至少三分之一;

没有与盖某拿结婚证在法律上他们不算夫妻;

孩子的抚养权由他的母亲,你姑父姑母争不了;

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协商给孩子办个帐户,然后二老监督,一旦发现盖某有移做他用,随时可以去法院起诉。

遗产的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亲属.
所以,即便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也是事实婚姻.盖某将分得12.5W,孩子和你姑父姑母共同继承12.5W.而且按照盖某目前的经济和家庭状况,只要她不强烈要求,孩子是会归你姑父姑母来抚养的.盖某应定期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