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六步法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0:45:29
我是一名村官 我想知道六步法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步,联名调研动议。每季度,由“两委”班子成员、监事会、集体经济组织、1/10以上村(居)民或1/5以上村(居)民代表联名,分别深入村(居)民组调查研究,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和党员、村(居)民小组组长会议,发动和鼓励党员、群众自分解析,找出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与问题,收集意见和建议。同时,鼓励和引导村(居)民、村(居)民代表联名提出议题。

  第二步,召开联席会合议。召开村(居)“两委”、村(居)民小组干部联席会议,对征集到的意见和议题进行合议,提出实施建议方案。联席会议必须有4/5以上的村(居)“两委”成员、村(居)民小组干部参加,所作方案须经应到会“两委”成员、村(居)民小组干部总数的3/4以上通过。

  第三步,召开党员大会复议。村(居)党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对建议方案进行讨论,形成议案。党员大会由村(居)党支部书记主持,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召开党员大会必须有4/5以上的正式党员参加,所作议案必须经全体正式党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四步,乡镇集中研究审议。村(居)“两委”及时把经党员会复议后的议案及时上报乡镇党委、政府,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认真细致的集中审议,对各项议案及时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确保方案的可行性、规范性、合法性。

  第五步,召开民主议政会决议。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5日,召开由过半数的本村(居)18周岁以上村(居)民或2/3以上的户代表参加的民主议政会,把经过乡镇党委、政府审议的方案提交民主议政会公开商议,通过举手表决或投票的方式形成决议,加盖村(居)民代表的手印或小圆章,加盖数量不少于全体代表的80%为有效,并对外公布,接受党员、群众全方位监督。

  第六步,村(居)委会施议。民主议政会作出决议后,村(居)“两委”班子再次召开联席会议,认真研究实施民主议政会决议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然后召开党员和村组干部会议,把具体任务落实到人头,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数量和质量要求,村(居)委会干部形成承诺书,确保决议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第七步,健全制度评议。建立健全村(居)干部承诺质询制、村(居)干部“双评”制等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民主议政会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更改,除发生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外;若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