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劳动合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6:48:07
我户口在江苏,人在天津工作。刚一个星期。可能到年底或者明年初要去唐山。不知道要不要跟公司签合同,不签是不是没法上险的?试用期要签吗?
如果签了,到时我走会不会违约?
肯定是公司统一办理的,试用期要签吗?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也就是说从你到该单位上班那一天起间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依据上述规定,只要你单位具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你即可依法解除合同。

试用期要签。没签合同一般不能上保险。签了,你到时候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就可以了,不算违约。

保险个人也可以交,并不是一定要合同,但是公司统一办理是需要签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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