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是否消灭了?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6:24:42
甲从乙处偷来一台电视机,因故障送至丙处修理。丙修好后又被丁偷走。丙不知道该电视机是赃物。甲到期未付修理费而引起纠纷。请问丙对电视机有留置权吗?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吗?

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道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仍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权。因此丙在占有电视机期间,对其享有留置权。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留置权人的基于留置而享有的占有权在受到侵害时,可以行使上述的占有人的返还请求权。

已经丧失对留置财产的占有,故该留置权已消灭

都被偷走了,还留根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