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律师:被人砍伤,持刀人什么条件都不答应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1:41:02
我爸是在8月4号被我叔叔用刀砍伤手臂的.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我爸那天早上六点左右回家,路经他家前面的那条大道,就听到我叔在那破口大骂,说我爸不要脸从他的路上走,还捕了他养的鱼.我爸当时骑在自行车上也没下来,只是回了一句说他神经病,不从这条路走从哪条路走.说完就管自己骑走了,我叔叔就从家里拿了把菜刀追到大概四五百米的路程.追到我爸的时候我爸还骑在车上,他就拿起菜刀往我爸的头上砍,我爸用手一挡,砍伤了我爸手臂.第二刀扑空了,第三刀要砍的时候被人给拦住了.我爸才脱险.之后就报警了.
现在我们提出三个要求:一,支付全额医药费,二,支付我爸从出事到康复时的人工费,三,写保证书.
我爸从没有在他河里捕过一条鱼,而且他养鱼也没有河道承包书.我爸出事后,他还声称,医药费什么的是不会付的,如果付医药费日出西方还说迟早要干掉我们一家而且还说自己反正身体有病要跟我们家拼了.其实我家和他家以前一点仇恨都没有.
法医鉴定还没去做,看我爸手臂上的伤也没达到创口10cm,算不上是轻伤够不上刑事责任,只能算是治安案件.被他这么一闹,全家都快崩溃了,我妈整天的伤心,如果他拒不答应三个要求怎么办,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大家能给我出谋划策,该怎么办,在此谢谢各位了!谢谢!
当天就报案了,但是现在公安局说他的态度很坚定,明天进行调节.极大可能是调节不下来的.所以我想问之后我们该怎么办.怎样才能让他能让他支付.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赔偿主要看造成的后果,除了重伤鉴定,出院后还应作伤残鉴定。

赔偿主要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http://www.mslv.net/jtsg/Article_Show.asp?ArticleID=55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