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训违约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6:59:16
本人在一家日资公司工作3年左右,劳动合同是第一年签署的,已经过期。今年2月签署了一份培训合同,规定培训后三年内不得以个人原因辞职,否则赔偿所有培训费用。我是去日本总公司培训的。办理护照以及培训期间的费用大概2万元左右。请问,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签署的培训合同算数么。可不可以不用赔偿,培训以后我已经工作8个多月了,如果赔偿的话,是不是可以赔偿三分之二就可以了。
请问广东胡律师:您说的 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是什么意思呢? 谢谢

广东胡律师:

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你们的劳动关系自然延续,如果你了那份培训合同的话,你要提前走的话是要支付那个培训相关费用的,不过你可以要求单位没与你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培训合同是有效的。

培训费用的计算一般是按照总的合同时间进行分摊,三年2万,每一个月是RMB20000/36,最后要承担多少,相信比较好算.
没有劳动合同,属于默认的劳动合同,即使进行劳动仲裁,同样保护劳动者的各种权利.
培训合同属于单独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培训合同有约束力,可以部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