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我看看我能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20:33:05
07年八月婚的,有一子16个月。因为感情破裂,所以要离婚。双方都没有外遇,只是很难共处。
他是本地一机关编外人员,我在医院工作,药师。
收入方面,我大概4、5万每年,他大概三万。
他从农村出来,父亲在他们那的一个工厂当修理工,母亲务农,因为有了孩子,现在经常过来和我们一起住帮我们带孩子,一个月大概有四分之一的时间要回去种田。如果不是因为孩子,她能花更多的时间在田里。二老都有农保。他母亲不识字,没有文化。
我出生在城市,我的父母本是做小生意的,现在年纪大了,就提前自行退休,两人都有缴纳保险,退休就能享受。我父母都有高中文化,现在比较空闲。
孩子的户口放在我父母家,那里地段好,想以后上学方便。
如果离婚,我希望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因为我不舍得离开他,想自己好好教育他,把他带大。至于再婚,我不准备考虑,因为婚姻让我很失望。而男人肯定要再结婚的(这是我的推测),如果身边有个这么小的孩子,不仅影响他再找另一半,我也不放心我的儿子和后妈一起生活。如果被奶奶带到乡下去,我也不放心。
大家帮我看看,如果打官司,我能有多少把握呢?
补充一下,如果我一直拖到孩子满两周再提出离婚的话,那么我的胜算就小的多喽???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像你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判决小孩由母亲抚养,但不管哪方抚养,另一方都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法律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另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法院应予支持。
注:划分哺乳期的依据是孩子是否满两周岁,你孩子16个月显然未满两周岁,属于哺乳期。
根据上面的规定以及你所说的你们的现实情况而言,我感觉你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把握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希望以上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我是XXX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就您的材料叙述来看大概拿回抚养权的几率是%80-90,这场官司不难,请个一般的律师为您辩护一般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这还用问孩子肯定是跟你。

高院有司法解释,未满2周岁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所以,你最好提起诉讼离婚。

肯定是盘给你的哦 但孩子这么小 可怜的

我觉得你有些好强,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从你的言语中能测出你有外遇.你为孩子就不要离婚,后找的也不一定有原配的那么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