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宁人寿保险和脑出血(脑溢血)的理赔。【悬赏100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1:39:36
我妈妈得了脑出血 出血量2毫升 以并发一个月 现在走路不大好 另有一只胳膊不能自主。
但我妈妈有康宁人寿保险(就是保十大病的那个保险)
我想问 我妈妈的情况是属于在保险范畴之内的吗?
请好心人士回答(不要给我粘贴复制一大堆东西过来 )。具体一点。
谢谢!

我看了康宁的保险合同,脑中风是属于理赔范围之内。

保险合同内对脑中风的解释是:

脑中风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 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①植物人状态。
②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③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者。
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现在跟你妈妈的状况搭上边的就是第三点,我没有办过这样的理赔,但我初步认为保险公司不会赔付。

我相信你一定想得到理赔,尽最大的努力去争取,所谓的脑神经专科医生应该是很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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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行业对重大疾病的定义中,关于脑出血方面主要针对的是脑出血的后遗症,如果被保险人由于脑出血而身故,理赔自然不用说,如果被保险人未身故,就要看后遗症的具体情况。
首先,后遗症是按照180天后的状态来确定,所以现在不要多想理赔的事情,将你的注意力放在令堂的治疗方面吧。
其次,按照你提供的情况来看,如果没有其他变化,那么就要先看令堂的上肢,按照重大疾病的具体规定,必须确定上肢肩、肘、腕三大关节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第三,如果达不到上述标准,就看令堂日常生活的自理能力如何,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这六项如果有三项或三项以上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的扶持帮助,那么也可以申领理赔

就看一点,医生的诊断证明和出院小结怎么写。只要医院证明
③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者。
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你就是活蹦乱跳都可以理赔。
如果没有这个证明,就是躺床上不能动也不能陪。

个人认为,人家说了两肢以上运动障碍。但是你母亲还能走动,也就是说其实只有一只胳膊有问题。所以很可能不能理赔。

您母亲的情况,康宁不能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