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什么是抽逃资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0:23:50
我单位2003年注册,注册资本是1000万,由代理公司给注册的,当时办完后这1000万就还给他们了,可是没走账,现在被举报抽逃资金,我单位有什么处罚呢?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不断完善,公司(企业)逐步成为具有自我改造、自我发展能力和完全独立人格的经营主体。公司法人的注册资金变更行为是决定市场运作是否顺利、交易是否安全、公司权益能否实现的重要因素,除应当恪守和遵循法人的独立意志外,建立相关的法律监管体系是必需的。对公司注册资金变更行为实施法律监管的法律意义在于,一方面保证公司的交易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和债权人利益;另一方面则是规范公司自身的意志和行为,使其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即产权关系明晰,依法自主经营,具有市场竞争力。

依照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公司的法定变更行为主要有:注册资金、分立、合并、注册地、经营范围和主管部门等几项,而其中公司注册资金的变更是公司最主要的变更方式。我国法律对这种变更方式的监管作了一些相应的规定,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这些规定已经显得滞后,已不足以防止公司滥用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笔者就此问题作一分析,旨在崇尚公平、公正、公开的价值目标和市场理念。

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取得法人资格的基本条件之一,是法人独立人格的体现。它既反映了企业法人经营能力的物质基础,又是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保障。从我国现行立法来看,依据不同的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等,不同投资主体的出资形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和出资的增减亦不尽相同,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作为经营主体所应当具备的物质基础的存在和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实践表明,上述规定已不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环境对注册资金变更行为实施监督管理的需要,应及时加以完善。



我国现行法律对企业法人注册资金的出资形式、比例、时间以及注册资本的增减所作的规定,基本上都限于注册资金的静态管理,没有涉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注册资金的变化进行动态的监管。虽然《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也对抽逃注册资金规定了处罚,由于现行法律对抽逃注册资金的概念、行为、方式以及责任并没有具体表述,这就给实践中对抽逃注册资金行为的认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影响了案件的正常审理。

笔者认为,企业抽逃注册资金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