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制止小偷的过程受伤,可现在犯罪嫌疑人没醒,他家里人要求受害人赔偿该怎么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2:56:40
半夜2点多在抓小偷逃跑的过程中三人受伤,但开始并没有报案,抓到后才报案,三人中有肚子被划伤导致肠子,有的头部颈部,背部腰椎腿部有划伤和内伤,小偷不愿放凶器,执意逃跑,打斗中受伤终于放下凶器,三人也没在进行殴打,送医院后现在昏迷中。听警察局才得知那人是我前男友。我们两人分手已久,可对方家人知道出事后却说我们要犯罪嫌疑人来我家对他进行殴打,原因是不想让他和我纠缠,是故意伤人罪。他亲戚和法院的有关系。要告我们。可是其一犯罪嫌疑人是翻墙进来的。第二当天晚上我并不在家。第三我家人并没认识我前男友,第四我家里有被翻过的痕迹,而且在抓后公安局在他身上收出我妈妈的手机,难道在小偷在逃跑过程中对我们行凶也不能自保,我们该怎么采取法律意识保护我们。

第一,你与他之前的关系并不会成为他偷窃行为的掩盖,实际上到过去的前女友,离职的公司等熟悉地点作案是很多偷窃活动中都会出现的。

第二,是否为偷窃还是他找你过程中遭到殴打,判别的标准是他的进入方式和是否有偷窃行为。

也就是说他翻墙进来,起码就构成了私闯民宅,已经是犯罪,当然他还可以说是想翻墙进来找你,那就要看你们之前是否仍有联络或感情纠葛,如果没有那么他的行为起码就是恶意的,之后看他是否有偷窃行为,比如说在你们家被翻动过的地方采取指纹,比如说他身上的赃物,都是证明他偷窃行为的证据。

第三,在追逐过程中发生的伤害是否为防卫过当,主要看当时他手中的凶器是什么,是否使用了对抓他的人进行攻击,同时双方在追逐过程中被攻击人的还击方式,在他已经放弃抵抗或丧失抵抗能力后是否有不必要的进一步伤害行为。

这个可以从现场的情况,双方的笔录,身上受伤的部位,造成伤害的物品上看出来,比如如果一个人的受伤都是在手上,明显就是在抵抗过程中受的伤,大部分是正当防卫,如果在额头、腹部,一半是倒地或丧失抵抗能力后进一步被攻击受的伤,很可能就是防卫过当了。

另外,你在事发时候不在场的证明,你家人当时是否辨认出他,他是否当时开口承认了自己身份等都可能是判断这是一起单纯盗窃案,还是双方有恶意报复行为导致的伤害案的证据。

总之,警察会进一步对相关人进行笔录的。他家人说的什么要起诉你们,不一定可以立案。证据很明显。

你不用担心这个亲戚和法院的关系怎么样的问题,你是需要法律保护就要相信法律,否则你就没必要来咨询了。
你只要证明是与小偷打斗时进行了一定的防卫行为就好了,至于打斗是否造成了严重的结果会有专门的机构来鉴定,鉴定以后如果有防卫过当的行为再赔偿就是了,如果达不到严重程度也不会按照过当防卫来处理。
你对于判决的结果不满可以在判决书下达收到后的15天之内尽快上诉。
最后说一句,就算再有关系也不会有什么大的偏袒,法治社会就是讲究法制的,你不相信法律就没人能帮助你了。故意偏袒要么就是渎职,要么就是受贿,你以为法官会这么傻的去偏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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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2点多在抓小偷逃跑的过程中三人受伤,但开始并没有报案,抓到后才报案,三人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