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问题 跪求劳动法达人 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6 13:15:11
我在一家宾馆做吧台!9月1日有我自己提出辞职 但是由于宾馆没有找到新的吧台我一直工作到9月14日才被新的吧台接手我才离职。10月1日我去要工资经理以我贪污单位钱财(按摩的钱和电话费)。 事情一直拖到今天我去找任然说工资和押金(300圆有收据)一分钱也不给我。

我想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么?我是正常辞职单位在我工作期间一直没有找我谈过这方面的问题。直到我去开工资才跟我谈这些。 单位这样做对么? 我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要回工资呢。。

麻烦看到的朋友帮我!!

1.劳动法规定,不能一任何理由(服装费、工作证等等)收取押金。所以你的押金一定能拿回来的!

2。你的情况,很明显是公司以“我贪污单位钱财(按摩的钱和电话费)”为借口为难你。但是既然(他们当然)没有证据证明你贪污的,在法律上完全不成立。

你应该到当地的劳动局请求帮助!

其实,假如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话,你还有很多权利受到公司侵犯的,例如没签合同、没帮你买社会保险等等。假如当地劳动局不能解决你的工作问题的话,可以到上一级劳动局或者法院请求帮助。

你好:

单位做法明显不合理,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拨打12333投诉。

08年起不签合同第二月起要给员工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双倍工资。估计肯定没签。

去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工资和25%经济补偿金,还有押金。

有问题可以给我留言,祝你顺利。我的百度hi经常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