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23:17:54
今天和一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但人事部主管却把劳动合同拿走了,说等试用期满后,再将劳动合同给我。请问这样做违法吗?如果我两个月内提出辞职,而没有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我私下问了其它同事,他们说大家都一样的,他们也是入职当天签订合同,但试用期过后才拿到劳动合同。

你好朋友。公司拿走你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各持有一份。
你如果在在两个月内辞职也就是在试用期内辞职,只要你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希望你一切顺利。

正常说是不合法的啊
不过公司需要给合同盖章等手续,或许真的需要时间
其实已经不错了,现在不签合同啥的单位也不少
别想那么多,好好工作吧!
试用期过了在拿不到合同的话,就主动去要吧
祝你顺利

劳动合同是签好后双方各执一份,但劳动法中没有明确是多长时间要把合同给员工,但新劳动法对员工一方是有利的,只要他过了试用期还没给你,你可到劳动仲裁去告他,他要支付你的双重工资的

这样是违法的,应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就给本人一份的。如果在两个月内提出辞职可向公司索要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你没有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但是一入职就有要辞职的想法可不好呀,可以的话还是好好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