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性婚姻与第三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0:36:26
老刘今年50岁,老婆和他同年,有一个女儿.
大概在12年前,他老婆因为经血量太大,自己要求吃药闭了经,
这样一来对她的性欲有了很大的影响,
具老刘讲开始一个月还能做2--3次,后来就越来越不想做了,
过了1--2年就干脆不做了,碰她一下,摸她一下都会反感.
当时老刘才40岁一个正常的男人就只能强忍着了.
这样的生活直到今年的7月份,老刘在网上遇到了他的第一个异性知己,
她叫阿清,今年34岁,已离婚多年,通过网络聊天,两人的感情从无到有,有了长
足的发展,有了很多共同的语言,后来他向她提出了性的要求,她也有了性的渴望,于是就发生了应该发生的事情.
但是阿清一直心有不忍,有一种负罪感,认为破坏了他人的家庭,是第三者的行为,
这样就影响了两人感情的发展,
但我不这样认为.因为没有性的婚姻是很残酷的,也是不道德的,法律也不提倡,
两人对这一点认识不同,一个要终止,一个要继续,相持不下,我想这是个很有代表性的问题,所以请大家来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帮助老刘和阿清摆脱痛苦和烦恼.

婚姻需要性爱,但不是唯一的,婚姻需要道德和法律以及双方责任的约束。老刘妻子因病而不能过正常的性生活,是意外事件,情有可原,不构成对婚姻责任的违约。而老刘的行为却是明知故犯,违反了婚姻中的道德、法律以及责任的约规,对此,老刘不仅没有负罪感,反而以“没有性的婚姻是很残酷的,也是不道德的,法律也不提倡”为由为自己的行为开拓。现代文明社会,性权利应当在法律和道德准许的范围内行使,也应当遵守的责任约规。否则,就是乱性,与原始人无异,与低等动物没有区别。对于妻子的情况,刘首先要更加关心她、体贴她、理解她,和妻子多交流,共同努力找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其次,就算问题解决不了,刘应该和妻子商量解除婚姻,才能重组婚姻,在合法的婚姻中行使性权利。既不想离婚又要想与别的女人发生性关系,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不太自私了吗?考虑过妻子的感受吗?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一下吧!阿清选择退出是正确的。

阿清是个善良的女人。痛苦源于她的善良,老刘和自己老婆缺乏沟通,使夫妻感情出现不和谐,事已至此,老刘应向老婆公开此事,寻求解决办法。如若他老婆同意离婚,老刘和阿清做一些适当补偿,也算圆满。如果不同意,就应就此打住,不要越陷越深,毕竟这被我们的传统道德观念所不容,免得三败俱伤,这种事最终肯定一方要受伤害,早作决定,长痛不如短痛,时间越长,痛苦越深。

夫妻间是该互相体贴的,只能说他老婆不称职,老刘可以摊牌,但是痛苦是在所难免的了,肯定要面临一次抉择,家庭与自己幸福的抉择,还有舆论的压力。
还是先要争取阿青的支持,慢慢处理。

摆脱不了 你编的吧 呵呵

从道德观伦理观看此事,是为越轨行为。但从人伦角度来讲,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如果你感觉值得或这就是你真正想要的,那么你就做出决定。脚踏两只船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