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宪法至高权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4:23:39

从本质上讲,宪法的根本大法地位,来源于宪法所调整社会关系的根本性。宪法主要调整人民与政府(广义上的大政府,包括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人民授予政府权力的契约。从宪法的起源可以看出,宪法取代神权、君权,出现于有了用法律制约政治权力并将政治权力置于法律之下的需要之中。宪法是人民与政府之间的一个社会契约,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宪法的根本大法地位。

  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就是通过规定国家权力的界限和组织方式,来实现对人民权利的制度化保障。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宪法存在的必要。约束政府权力,保护个人权利,乃是宪法的核心问题。这两个方面,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相互配合而不可偏废。这,才是真正的宪法精神、宪政精神。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1.内容上,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根本制度等根本性问题;
  2.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宪法一般要求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依法成立的特定机关按特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3.效力上,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1)宪法是民主政治的法律化。(2)宪法是对民主政治的保障。(3)宪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4)宪法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