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需要婚前房产公证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5:56:50
父母付清首付给我买了一套期房,落在我的名下。然后我自己去年已经全额付清剩余房贷,现在房产证还没有下来,装修完毕马上入住。我就要结婚了,而且将来我们小夫妻也会住这套房子,不确定是否需要公证一下。

有朋友说不需要,因为房款已经婚前已经全部付清。而且新的婚姻法取消了老婚姻法可转化为共同财产的规定。

万望专家指点。谢谢。

你父母给你买期房的行为在婚前完成,应当视为是对你的赠与,但是该赠与的标的不是一个物权而是一个债权,即是赠与了父母对开发商交付房产的债权。这时候房产还没有实际形成,不构成物权,无法实现登记。该赠与行为从社会常理来看是对你个人的赠与,不及于女方,除非女方有相反证据证明该赠与是针对双方的。
根据你的情况,你的房地产登记的期限可能存在两种可能,一种是在婚后登记,一种是婚前登记。假如婚前完成登记,毫无疑问是你个人的财产。但是假如是婚后完成登记,就需要分析一下了。
我认为虽然登记发生在婚后,但是房屋买卖合同是签订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地产权人是你,那么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尽管如此,在还贷过程中,男方如无法证明贷款是用个人财产偿还的,离婚时需要补偿配偶支付的还贷部分。

你做这个公证没有意义的,保留好父母的银行卡以及房屋买卖合同,所有的信息都是可以保留下来的,公证的内容你都可以证明还需要公证干什么?

我的主页:www.lvshizixun.net
法律咨询bbs:www.lvshizixun.net/bbs

安全的话,你需要公证的。
因为你办房产证的时候,你已经登记了,所办房产证应该是两个人的名字,不好证实该房产为你婚前财产。
但你要明白,只要公证,就会伤感情。
所以,只要你想婚后幸福,还是不公正的好。以后的事以后解决。

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婚后也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确实是这样的,不公证也是可以的。如果公证的话也可以,但是你得考虑你妻子是否会心里不舒服。

属于你婚前的个人财产,但是你用它租赁取得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

这套房产已经是您的婚前个人财产了,因此不需要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