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说的要辞职需提前三十天说,是不是一定要干完这一个月才能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21:26:49

劳动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才这么设定的,如果领导同意你离开,你当天辞就可以当天走,如果公司不同意你离开,那你递交书面辞职报告1个月后,公司就得让你走,并且给你办理离职手续

根据我的经验,只要你的公司放人就行了。

意思是。但可以协商,大多公司只要交接好都能放行,何况,你还可以请假等等。

意思是说要辞职就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工单位

但单位批你的辞职报告看时间呢 如果你今天辞单位批你明天走都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