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的遗产继承,寻高手指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5:28:51
公公和婆婆是41年前各带子女结婚,公公1儿子2女儿,婆婆1女儿,婆婆进门时公公家大儿子已经18岁,婆婆女儿23岁,二人结婚后生下了1儿子,现在公公去世已经六年了,婆婆想把自己名下的房产给小儿子,但是公公那一部分要怎么划分呢?要分成几份?如果是要上法院财产分割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婆婆的财产怎么才能给小儿子,财产分割后小儿子怎样才能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需要哪些费用?需要到哪些部门办理?现在头都晕了,请教高手!!!!!
现在我对象(小儿子)想通过与他的一个哥哥两个姐姐,还有他妈妈带来的同母异父的姐姐来协商办理这个房产问题,如果协商不成,要上法院的话是不是很麻烦?需要什么文件?法院是怎么收费的?

广东胡律师:

公公的那一份由婆婆和公公1儿2女四人平分,不过如果婆婆的女儿对公公尽到了赡养义务的话也可以要求平分;

上法院分割财产需要提交财产证明、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婆婆的财产可以在生前直接签一份赠予合同赠予给小儿子,小儿子与其一起去做一个公证书就可以去房管所办理;需要的费用:赠予印花税、房产过户费等。

你婆婆对两个女儿尽到了抚养义务的话,可以向其追讨赡养费。

1、首先要看其分割的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公公一人所有,其夫妻所有的孩子(包括继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果要给小儿子,其他子女要放弃自己应继承的那部分,小儿子才能得到啊所有的房产;
3、如果婚前是老婆婆个人所有的,可以写遗嘱给自己的小儿子;
4、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的,其他子女要放弃自己应继承的那部分,小儿子才能得到所有的房产;
5、小儿子继承房产过户时,看上述2、4的情况,要所有子女(有继承权的)都要到房产管理处,表示放弃自己应继承的那部分,才可以办理过户。